高等学校实验室是"知识创新的源头,人才培养的基地"。为了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条件,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实践活动。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一、开放实验室的任务
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的的客观要求,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高等教育发展中必行之路。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开放实验室以开出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型、研究型、综合型实验项目为主,吸引学生利用预约时间和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参加实验、制作、发明、创造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学生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形式与内容
1.软件工程实验室、工科仿真实习基地
将利用课余时间面向我院学生开放,开放的形式为学习型和研究型。我院学生需提前一周预约,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预约登记表》(见附件1)和《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见附件2)1式2份并交实验室,经批准后,按预约时间持学生证经实验室管理人员验核后进入该实验室,该实验室的计算机只能用于学习之目的,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
2.网络工程实验室、计算机信息安全实验室、计算机原理实验室
网络工程实验室、计算机信息安全实验室、计算机原理实验室将利用课余时间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我校学生学生需提前一周预约,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预约登记表》(见附件1)和《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见附件2)1式2份并交实验室,经批准后,按预约时间时间持学生证经实验室管理人员验核后进入该实验室进行课外实验和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学生进入实验室应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挥,并认真进行登记。
以上三个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及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结合实验室的条件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并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设计方案或实验方案),经我院中心实验室审批后,可到相应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将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学生实验结束后应提交科技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及总结报告等)。
(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及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3.开放实验内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开放实验内容不能与学生所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实验内容相重复。
(2)属于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经报批后,可列入开放实验范围。
三、进入开放实验室的程序
1. 学生个人或社团组织、兴趣小组利用课余时间进入开放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应可提前一周预约。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预约登记表》(见附表1)和《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见附表2)1式2份并交实验室,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方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实验项目,并返回一份给申请者。申请者填好实验预约登记本,由实验室具体安排学生进行实验。
2.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学校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学生应自觉参与实验管理,在实验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活动,并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对实验项目的创新点、实验数据采集记录、实验操作过程、实验结果、收获与体会等进行认真总结。实验报告应由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签字,作为对开放实验室进行考核的依据。
四、经费管理
1. 实验室主任应合理分配学院划拨的开放实验室经费;
2. 教师在创新实验室耗用的材料费从课题立项经费开支;
3. 学生进行电子小制作所用耗材由学生自已购买,成品带走;
4. 学生实验所用耗材不易损坏的,用完应回收,损坏的按进价赔偿或购进;
5. 新立项项目所用消耗材料及时补进材料库。
五 、项目实施与检查
1. 经审批通过的实验课题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日期前将研究进展报告送给实验室主任审阅,内容包括:
(1)进展研究报告;
(2)前一阶段的实验项目工作总结;
(3)下一阶段的实验项目工作报告。
2. 在本实验室做出的成果在实验研究工作结束时,需向实验室主任递交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和论文。研究论文如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报送有关部门,须注有“重庆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研究项目”字样。
3. 在实验室取得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人员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如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专利权归研究人员所有。
4. 一轮实验项目结束后,实验室主任负责其成果的验收评估,给出优秀、良好、完成、未完成四种评价。对于未完成者,或无正当理由而推迟完成者,将影响以后对实验室项目的申请。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重庆工商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重庆工商大学计算机应用实验教学中心
2006年4月1日